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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女子致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的公开信

来源: 未知  2016-07-14 杭州信息之窗
尊敬的赵书记你好:

   我叫黄晓芹,是河北清河县2012年8月31日持刀杀人抢劫案的受害人,清河县公安局不作为,在我提供了嫌疑犯的姓名、详细地址和重要信息的情况下,依旧漠视拖延,不依法破案。办案人员冯如意、黄朝辉等人从案发至今,不但长期敷衍受害人,还撒谎。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作为清河县公安局的刑事主管局长倪建军,在我提供了嫌疑人众多线索的情况下,明知却故意为嫌疑人做辩解,袒护凶犯,致使杀人抢劫犯张子旭至今逍遥法外。三年多来,清河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和领导在处理此案件的前后侦破过程,让我产生了很多疑问,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反映,至今一直也未给我任何回复。今天在无奈的情况下,呈上这封信,请赵书记在百忙之中,能够抽出时间重视此事。

清河女子致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的公开信

黄晓芹受伤的颈部和胸部疤痕

   在2012年8月31日晚八点左右,当我独自一人待在洗浴店里时,遇一名男子持刀抢劫,脖子、前胸多处被刺倒在地上,歹徒抢走了柜台里的钱跑了,经邻居帮忙打了120并报警,在医院主治医生的抢救

清河女子致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的公开信

黄晓芹受伤的双臂刀口最长处达到16—17厘米

   下总算捡回一命。当时,接管此案的刑警大队城区中队刑警冯如意做笔录时,我向他提供了凶犯的相关信息,此人认识几天前来过店里,从和他谈话中得知,凶犯家是本地清河县坝营镇的,身高1.6米左右,年龄23岁,脸型微瘦,椭圆脸,光头,在邢台监狱关了一年多刚回来,浅水湾(浴池)老板认识他爸等等一些线索。在以后的等待中,除了办案人员冯如意案发后在医院做了一次笔录外,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有办案人员找过我,多次打电话询问冯如意案情调查情况,长期回答我的就同样三个字“调查中”。去刑警大队找大队长杜强,回答说“不清楚”,后又说:“此案是城区中队管的,你去找主管局长去。”当我到公安局找到 刑事主管局长倪建军时,对我说:不知此事,后来又说:当时出差,没在。去找局长张志刚,说会督办此案。在2014年2月,见此案长期未破,就找到办案人员冯如意,此案是否一直没有立案,他说立案了,并拿来了立案材料让我看,当时看到立案材料上是副局长倪建军签字,伤情鉴定为轻伤,可案发后是怎么立的案,什么时间立的案,也没有办案人员通知我,伤情鉴定一直也没告诉我。

清河女子致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的公开信

   2014年5月20日冯如意告诉我,案子已经移交给城西中队,由中队长黄朝辉接管。6月份在大队长杜强的安排下见到了黄朝辉。当时和他谈了案发前后经过,并对他提供了新的线索。09年在清河坝营镇有一起抢劫案,案犯两个人,一个姓徐,一个姓张,此案当时就是黄朝辉破案移交法院的。姓徐的判了五年,姓张的判了两年。此后黄朝辉接案一年多来,并未对我前后所提供的线索调查情况告诉我,每次问案情调查的啥情况,一直回答我的也是三个字“没线索”,还篡改了原材料和鉴定报告,将轻伤改成轻微伤,不知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为了配合警方尽快破案,在2013年底,我就开始放下手上的事情到坝营镇寻找线索,查找嫌疑人,春节当别人都在阖家团圆庆祝时,而我却在寻找线索的路上。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根据多方面的线索,照片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张子旭。在2015年3月,我将嫌疑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和一些相关的重要信息提供给了局长张志刚,并要求对嫌疑人现场指认。4月份,办案人员黄朝辉先告知此人不在家,后又自己打印了一份资料,声称张子旭案发时在监狱,已排除。我是当事人,也是受害者,自己寻找了将近两年,锁定了嫌疑人,对办案人员告知排除存有异议,要求现场辨认,合情合理,但办案人员黄朝辉没理会我。我只好再去找局长张志刚,张局让我去找副局长倪建军,倪建军为嫌疑人张子旭做辩解和黄朝辉口径一致,称此人从监狱回来一直未进过家,以此为由,至今未让我对嫌疑人张子旭进行现场辨认。我多次去县委、市、省涉法涉诉中心反映,涉法涉诉中心领导只听清河公安局副局长倪建军的片面之词,一直也未给我任何回复。去检察院反映,控申科领导赵春霞推托说:检察院权力有限,让我去找公安局去。在邢台市涉法涉诉反映,遭到涉诉中心领导尹涛的指责,用手指着我说:公安局就不破你这个案子,你咋办?并且连问两遍。公安局为何不破此案,是特权思想严重,还是收礼受贿了?多次发材料到市公安局、省公安厅督察处,至今也没给我任何回音。一桩杀人抢劫案,一个当地人作案,当事人提供线索那么清楚明晰的案件,清河县公安局刑事主管局长倪建军和办案人员却故意不作为,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竟会得到了那么多领导对他们这种行为的支持与袒护。我不知道什么是法律、法规,什么是党员领导的党风、党纪。也不知道什么叫三严、三实,什么才叫守规矩。我只知道,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是国家领导人民定制的,老百姓依据法律有维护自己的权利。入户杀人抢劫属严重的刑事案件,社会危害严重,犯罪嫌疑人在清河公安局办案人员和领导的庇护下至今逍遥法外。此事发生后对我一直有阴影,不但改变了我的生活,还改变了我整个人。三年多来的刀伤至今未愈,伤口增生的疤痕每天都在疼痛,那种痛只有经历的人才能感觉到。公安干警是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保护神,侦破案件缉拿罪犯是公安干警的天职,他们有执法的权力,也有破案的责任。三年多来一直被办案人员告知“调查中”“没线索!”受害人自己去寻找线索,并且多次向办案人员提供破案线索,却一直被他们漠视、拖延,对所提供的线索,不是去调查,而是反驳,想尽办法否认、排除。2015年3月份,距我所提供的嫌疑人是张子旭的线索至今快一年了,清河公安一直也没让我现场辨认、指证。

   习总书记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从清河公安局内部人员处得知,清河像我这样大小案子没有破的太多了,说前几年清河死个人就像死个小猪似的,领导根本就不会管,有些案子破了也拿不到受害人的啥好处,不破也一样。对报案人的受害人先是敷衍,后来就推、拖、压,等到受害人来回跑累了、疲了,家里经济困难了,见长时间也没人管,也就会自己放弃了。如果说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处理,那反应问题的意义何在?我相信中央政策是为老百姓的,相信现在社会是法治社会,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今天给赵书记的这封信,发出的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清河县众多受害老百姓的心声,恳请赵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能关注此事,关注清河县公安干警和领导的渎职行为,为民申冤,主持公道,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信省委领导,相信赵书记,希望赵书记能看到此信给我一个回复,谢谢!
黄晓芹 电话:13482964671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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