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网传蓝金所股东——中国正信集团失信的不实言论,现蓝金所本对用户负责的态度,郑重地向各位用户澄清:
1、中国正信集团与陈景艳、云南裕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廊坊裕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倪楠借款合同等纠纷案件,北京金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该案件原审判决在出借主体、出借本金金额及其还款金额等方面存在事实认定错误的情况,已申请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最终审理结果以法院判决文书为准。因此,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散播有关正信集团失信言论有失偏颇。
2、关于中国正信与北京东方诚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再审案,北京金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再审。
以上不实言论对中国正信集团造成极其负面影响,蓝金所呼吁各位用户多加了解和查证,勿信不实言论。
蓝金所将保持与各位的积极沟通并及时披露正信集团案件进展。
特此申明!
蓝金所金融
2016年6月27日